“陈法官,我今天是来主动履行的。你看嘛,我把钱全带上了。请你把我的姓名、照片从电视台、陆游广场显示屏取消了嘛。我现在出门,街坊邻居都对我指指点点的,好丢人啰。”近日,岳池法院执行局人头攒动,一派忙碌的景象。一位被曝光的被执行人何江找到了陈法官,主动要求履行调解协议。
2011年5月,被执行人何江驾驶摩托车将申请执行人林兵撞倒,造成林兵九级伤残。林兵诉讼至岳池法院,经法院调解,何江赔偿林兵5万余元。但事后,何江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,林兵遂于2016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。经查,被执行人何江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,且已经外出广东无法联系,案件承办人陈法官考虑到何江是岳池本地人,虽已外出广东,但在春节期间可能要回家过年,若将何江作为“老赖”曝光,不仅从法律上起到震慑作用,而且从道德上形成舆论压力,从而迫使其主动履行。果然在对何江进行曝光的第三天,何江因受不了亲朋邻居的议论,主动到法院履行完赔偿款。
“失信被执行人”俗称“老赖”。据悉,2017年春节前夕,岳池法院执行局将65名“老赖”的姓名、照片、执行依据、执行案号以及未履行金额在岳池县电视台、岳池县翔凤网、陆游广场及县法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,同时印制成宣传单发放到每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手中,把“老赖”的信息公之于众,用法律和道德的力量对其形成震慑。据统计,截止到2017年2月12日,在集中曝光后短短十余天,共有18名“老赖”主动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,涉及金额达210余万元。(本文人物均系化名)
(李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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